加保
退保
申辦補助及其他
眷屬相關
其他常見問題
給付相關
需在民國98年1月1日前就已經保有勞保者,且:
1.年資滿15年,年滿55歲退職者
2.年資未滿15年,男生年滿60歲,女生年滿55歲,並辦理退職退保者
3.年資滿25年,年滿50歲退職者
以近三年的平均投保薪資X【年資】
【年資】若超過15年則:
(年資-15)X2+15=一次領金額,最高為30年算出的基數=45
Ex:投保薪資為23100 年資為20年:
23100【(20-15)X2+15】=
23100【(5)X2+15】=
23100(10+15)=
23100X25=577500。
看不懂嗎? 功能列上面有個費用試算,選擇【老年一次請領給付】可以協助您試算唷!
可以前至勞保局查詢詳細資訊
若為工會會員可以直接撥打04-2297-8629詢問概括給付金額,詳細金額以勞保局提供為主
需先至郵局申請債權人清冊隨申請書一併附上,申請時間為15~25工作天,請事先申請以免多跑一趟唷!有債權人清冊後可以選擇「申請支票」或「開辦專戶」等指定撥款方式,可以避免銀行強制扣款等問題。
身分證、印章、存摺,若有債務問題則需事先至郵局申請債權人清冊。
請注意:若申請過程有任何問題都需要用同一個印章,請妥善保管!
以最高的五年平均投保薪資X【年資】X0.775%+3000 或
以最高的五年平均投保薪資X【年資】X1.55%X(1+增給比例或1-減給比例)
若為工會會員可以直接撥打04-2297-8629詢問概括給付金額,詳細金額以勞保局提供為主。
需先至郵局申請債權人清冊隨申請書一併附上,申請時間為15~25工作天,請事先申請以免多跑一趟唷!有債權人清冊後只能選擇「開辦專戶」作為指定撥款方式,可以避免銀行強制扣款等問題。
★提醒您,請領給付期間不能調薪★
凡是連續住院達四天以上即可請領。
只要連續住院超過四天,五年內都保有申請權利唷!
醫師診斷證明書正本(必須明確指出實際住院日期及天數)、印章、存摺,
以住院之當月起近6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換算成日薪的一半×住院第四天起~出院當天的天數。
Ex:住院6天,近6個月投保薪資為24000
則24000÷30÷2×(6-3)=1200
若住院前勞保年資未滿1年則最長給付6個月,若住院前勞保年資超過1年則最長給付1年
因工作意外受傷並有就醫紀錄(無健保紀錄的不算),或於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事故,導致需因治療中而無法工作,以致未能取得任何薪資報酬或僅取得部分薪資報酬者。
只要符合上一項所述之請領條件者,五年內都保有申請權利唷!
醫師診斷證明書正本(必須明確指出實際住院日期及天數或看診日期)、若為工作中受傷者,我們會輔導您寫「發生職業傷害目擊者證明書」及「雇主說明書」﹔若為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者,我們會輔導您寫「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」及「雇主說明書」、印章、存摺。
★若為上下班之交通事故,如果您有違規或是無照駕駛則拒絕給付★
給付標準為無法工作第四天起開始給付
前2個月給付投保薪資100%,第61天起為近半年投保薪資X70%~開始工作當天,最常給付期限為兩年。
Ex:因受傷治療而無法工作65天,近6個月投保薪資為24000
則給付62天:24000×2+24000÷30×0.7×2=49120
先至相關醫院進行失能診斷,並將失能診斷書的封面(必須有醫院證明章)、申請人印章、存摺影本等,至工會填寫申請書即可。
失能年金:
給付標準為平均投保薪資X年資X1.55%,最低保障為4000元。
配偶或子女符合條件者,每1人加發25%,最多加發50%。
失能一次金:
診斷前六個月平均投保薪資X給付天數,失能等級共分1~15級。
實際失能等級由勞保局判定。
攜帶新生兒出生證明、申請人之身分證、印章、存摺影本至臨櫃填寫申請書即可。
上一頁 1 2 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