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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新冠肺炎勞保局協助工會被保險人保費緩繳通知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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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 | 2020-04-13 09:44 |
依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109年4月1日來函: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,勞保局提供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勞保費緩繳協助措施如下: 一、 如被保險人有受疫情影響,無法按期向工會繳納勞保費時,可填具「勞保保險費緩繳申請書」提出申請。 二、 可申請緩繳勞保費為109年2月份至109年7月份共計6個月,得延後半年繳納,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。 三、 申請期間為109年4月1日至109年9月30日止。 四、 申請辦法:請攜帶個人身份證及印章至工會辦理。
欲提出申請之會員,歡迎來電工會04-22978629, 或加入工會官方帳號LINE@:XCL7296L線上洽詢。 |